今天是: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
2012-12-31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对教学工作信息反馈顺畅,及时了解教与学的运行情况,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学习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为学院教学工作提供信息的重要渠道,主要承担对教学第一线信息(包括课堂教学、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实验实习实训、教风学风建设等)的收集和反馈,为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生信息员由各二级学院行政副院长和教学副院长共同负责领导,行政副院长负责学生信息员的审核和日常管理。教学副院长负责对学生信息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反馈信息的处理等。学管秘书具体指导信息员的工作,学生会学习部负责组织落实,每学年初将各班级教学信息员名单上报教学秘书,并参加有关工作和会议。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各委派一人共同指导与协调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

第四条  每个班级设立学生信息员一名,由班级学习委员兼任,填写《安徽新华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登记表》(附件1)。如发生人员更换时,原信息员一职自动解除,由新的学习委员兼任。

三  工作职责

第五条  教学信息员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公正客观地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工作水平(包括教学过程各环节,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验实践教学、课程设计、考试、教材等)的意见。

2.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

3.及时发现反映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教学管理中成功的典型事例以及班级中建设良好班风、学风的好的做法。

4.客观反映学生在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5.反映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情况。

6.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

7.协助教务处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网评为主)。

8.及时将学院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信息传达给学生。

9.反映学生及家长对学院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四  工作制度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填报《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意见表》(附件2),于周末填好后交到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长处,上交时间初步定为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第四周、第八周和第十二、十六周,学习部负责汇总后交到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负责梳理、汇总、落实问题,拟定具体落实措施,并上报二级学院办公会研究,填写《教学信息员意见反馈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督查办备案,一份交教务处或教学督导室,一份院系留存。

第七条  需要及时处理的教学问题,如教学事故、不称职教师更换等,二级学院对信息员反馈的意见要上报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共同协调处理。

第八条  反馈信息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利用网络系统反馈。学院将设立教学信息反馈专用电子邮箱及短信平台,紧急、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第九条  教学信息员是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代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扰、干涉其工作。对其提供的信息相关人员负保密责任。违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条  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对二级院系提供的《教学信息员意见反馈表》进行综合分析、归类和处理,对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作为改进教学工作以及对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奖惩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每学年对教学信息员、学管秘书培训1—2次。

五   奖 惩

第十二条  每学年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公开表扬并给与奖励。

第十三条  担任教学信息员的学生,可根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分数。

第十四条  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或不称职者,予以更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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