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各教学单位教学运行状况,精准排查并及时妥善解决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规范教学管理流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施办法(修订)》(皖新院〔2023〕89号)的要求,请教务处、学生处、各教学单位于9月10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监控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给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翟闪老师(科研楼206办公室)。
请各单位、各部门立足本学期教学工作实际,系统梳理工作成效、特色亮点与现存短板,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并结合办学育人实际,制定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后续整改措施与提质改进方案。杜绝空话套话、敷衍应付,确保全面真实反映本学期教学质量整体水平。
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参照附件内容格式要求进行撰写。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翟闪。电话:65872348。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