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试卷管理工作,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监控,确保试卷命题、评阅、归档等环节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切实保障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试卷管理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1. 自查依据:皖新院教〔2023〕123号《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
2. 自查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3日;
3. 自查对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及相关材料;
4. 自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采用“教师自查、系部互查、院级抽查”的多层级检查模式,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自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2)需在自查环节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试卷管理问题评价表(教学单位自查)》(附件2)并妥善存档备查,汇总问题形成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自查问题清单(附件3),自查整改完成后撰写自查报告(附件4),于4月3日下班前将附件3及附件4的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提交给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翟闪老师(科研楼206),联系电话:65872348。
二、学校检查
1.检查部门: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督查处、教务处、教学督导组;
2.检查内容: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试卷及相关材料;对上一轮已检查的试卷按比例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追踪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地成效;
3.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皖新院教〔2023〕123号《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安徽新华学院试卷管理问题评价表(教学单位自查)
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自查问题清单(模板)
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自查报告(模板)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