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5-12-22

各相关部门、教学单位:

       为系统总结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两年整改成效,全面梳理 2024-2025 学年本科教学工作,严格落实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要求,学校决定统筹开展《2024-2025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简称《质量报告》)编制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简称《整改完成情况表》)填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部署如下:

一、 工作进度安排

       1.任务分解(2025 年 12 月 19 日—12 月 22 日)

       参照《高等学校 2023—2024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附件 1)对《质量报告》撰写内容进行任务分解(附件2),根据审核评估整改报告要求编制《整改完成情况表》(附件 3)。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质量报告》编制及《整改完成情况表》填报相关文件,明确工作要求、核心重点及责任分工。

       2.《质量报告》撰写(2025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9 日)

       相关部门和单位需在全面分析、系统总结的基础上,紧密围绕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工作,依据本单位在 2025 年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表中填报的数据,内容中融入典型案例与量化数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

       3.《质量报告》汇编统稿(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 5日)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汇总各部门(单位)的报告文本,汇编统稿后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质量报告》审议会,经审议修改完善后的报告,报送校务会审议。

       4.《质量报告》修改、提交(2026 年 1 月 6 日—1 月 10 日)

       根据校务会的指导意见,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对报告做进一步优化完善,按程序报送至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平台,报送教育厅备案,并同步于学校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如安徽省教育厅发布今年新要求,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第一时间传达至各相关单位。

       5.《整改完成情况表》填报(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10 日)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以《整改方案》为纲,对标问题逐条梳理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启动以来所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成效评价,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制定持续改进计划,并填写《整改完成情况表》。各责任单位在撰写报告时,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各方资源,明确各部门在整改任务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需特别注意涉及多部门的整改问题,应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沟通与协商,共同深入剖析问题,确保将整改任务进行细致且全面地分解。

       二、报送要求

       1.《质量报告》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和电子稿;请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班前提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翟闪老师。

       2.《整改完成情况表》报送

       表格填报完成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阅并签字确认,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下班前将《整改完成情况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翟闪老师。

附件(详见OA):

1.《高等学校 2023—2024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2.《安徽新华学院 2024-2025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

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评建办         

2025 年 12 月 22 日       202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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