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4-09-27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强化对试卷命题、评阅、分析、存档等各环节的过程管理与监督保障,结合审核评估整改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1.自查标准:皖新院教〔2023〕123号《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

2.自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25日;

3.自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充分发挥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组织力量,按照自查标准,对本单位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关注试卷命题及试卷分析;杜绝出现如统分、批改等低级错误。

(2)各授课教师及相关阅卷教师对每一份试卷以及该门课程的归档资料进行自查,对问题试卷和资料进行整改,要求覆盖率100%;各教学单位、各系(教研室)安排老师对每份试卷以及该门课程的归档资料进行互查,对有问题的试卷和资料进行反馈、整改,要求覆盖率100%。

(3)检查的每份试卷需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试卷管理问题评价表(教学单位自查)》(附件2)并存档备查,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需撰写自查报告(附件3),于10月25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科研楼206办公室)项诚老师处,联系电话:65872348。

二、学校检查

质量监控与评估将组织相关部门及校教学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对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及每份试卷自查评价表重点核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皖新院教〔2023〕123号《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安徽新华学院试卷管理问题评价表(教学单位自查)

3.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自查报告模板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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