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不含科技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与监督保障,提升和完善课程考核规范与质量,拟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1.自查标准:皖新院教〔2023〕123号《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
2.自查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9日;
3.自查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充分发挥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组织力量,按照自查标准,对本单位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进行全面自查,检查的每份试卷需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试卷管理问题评价表(教学单位自查)》(附件2)并存档备查,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需撰写自查报告(附件3),于3月29日下班前将自查总结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科研楼203办公室)方维娜老师处,联系电话:65872348。
二、质量监控与评估组织相关部门及教学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 抽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皖新院教〔2023〕123号《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安徽新华学院试卷管理问题评价表(教学单位自查)
3.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自查报告模板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