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的规范性,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4-5月份开展校内实践等教学环节质量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1.2022-2023-1学期:所有开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课程论文、实训、实战训练、课程实践、汇报演出等校内实践课程,主要检查校内实践教学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大纲、指导书、学生成果)。
2.2022-2023-2学期:所有开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课程论文、实训、实战训练、课程实践、汇报演出等校内实践课程,主要检查开设课程执行情况。
3.本次检查涉及教学单位:
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药学院、城市建设学院、通识教育部、外国语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商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1.教学单位自查:4月14日-5月15日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自查工作组,对相关教学材料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抽查核查:时间待定
(1)教学单位进行自查情况汇报;
(2)在教学单位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教学材料现场抽查、现场看课(附件1)。
三、检查依据
1.《安徽新华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安徽新华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安徽新华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暂行规定》等校级教学管理文件。
2.教学单位对实验课、课程设计、课程论文、实训、实战训练、课程实践、汇报演出等校内实践课程等教学环节制定的本级教学管理制度文件。
3.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行业相关评价标准及质量要求。
四、相关要求
1.为便于审核评估专家线上、线下调阅材料准确、及时,建议各教学单位将学生最终成果集中存放。
2.各教学单位应于5月15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提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方维娜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与评建办方维娜、汪青联系,联系电话:65872348。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校内实践教学质量抽查评价表
2.校内实践教学质量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下载详见OA)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