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不含科技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资料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课程考核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强化试卷命题及阅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课程评价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1.自查标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自查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0日;
3.自查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按照自查标准,对本单位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工作完成后撰写自查报告,并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科研楼206办公室)周宇老师处,联系电话:65872348。
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教学督导组及相关部门开展抽查工作
抽查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2月3日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资料管理规范
3.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管理质量自查报告模板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