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皖新院[2021]59号)的有关规定,经外国语学院推荐,报校领导批准,决定聘任吴晓群同志为安徽新华学院第二届教学督导组成员,聘期: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8月31日。
曹军同志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督导员。
希望吴晓群同志积极开展工作,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9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皖新院[2021]59号)的有关规定,经外国语学院推荐,报校领导批准,决定聘任吴晓群同志为安徽新华学院第二届教学督导组成员,聘期: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8月31日。
曹军同志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督导员。
希望吴晓群同志积极开展工作,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