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知识问答3-组织管理
2017-02-28

2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评估组织管理中如何分工?

答: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

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制度本地区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25.审核评估的组织管理如何体现“管办评分离”?

审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逐步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价机制。

26.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

答: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专家委员会审议与审核报告发布等。

(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同时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专家进校考察。审核评估组织机构对参评学校提供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参评学校《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参评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

(3)结论审议与审核报告发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应,按年度将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年度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公布审议结果。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报告。

(4)持续改进。参评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7.审核评估专家是如何构成的?

答:为规范审核评估工作,提高审核评估质量,由教育部评估中心统一组建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为审核评估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

审核评估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成。评估专家组人员由审核评估专家库产生,一般为9-13人,设组长1人,必要时可设副组长1人。评估专家组人员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以及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单位的专家。在评估专家选聘时,应充分考虑参评学校的规模、类型、办学定位和学科结构,并坚持回避制度,如校董、兼职教授、校友等实行回避。各省组织审核评估时,外省(区、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28.审核评估中如何体现社会参与?

答:社会力量参与评估是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形式。审核评估工作吸收社会力量参与,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吸收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高等教育系统外部人员,以评估专家或观察员身份参与审核评估工作;二是审核评估工作中,将社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三是充分利用社会专业评价机构调查的有关信息;四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9.如何保障审核评估经费?

答:为保证评估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减轻参评学校经济负担,评估组织部门设立审核评估专项经费。评估专家组评估考察所有费用(含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评审费、材料费、通讯费等)皆由审核评估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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