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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教育评价改革】范唯:深化评估分类改革 助力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0-12-08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协会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方案的发布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也标志着我国向建设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迈出了关键一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副理事长、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任范唯在《中国高等教育》杂志发表专题文章,敬请关注。

 

深化评估分类改革
助力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

范  唯
 

[摘  要] 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分类改革,对于破除“五唯”,助力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建立健全制度化、体系化的配套措施是保障评估分类改革落地实施、提高评估效能的关键。深化评估分类改革,需要从制度保障、协同机制、专家团队、信息技术、配套文件等方面进行整体谋划、系统推进。
[关键词] 本科教育;教育评价;评估分类改革;制度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就系统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作出了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制度安排,为我们在新时代思考和谋划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分类改革、助力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改革发展、推进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本科教育制度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时代命题:破除“五唯”,全面振兴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立身之本、发展之本。进入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新阶段,深化评估分类改革,建立健全同党中央要求相一致、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多样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已成为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时代命题。

 

深化评估分类改革,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客观需要。新时代,党和人民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上“好大学”的美好需要,提高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供给水平,我国高等教育必须深化评估分类改革,探索构建以立德树人为统领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分类体系,引导高校坚持中国特色,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以及区域、行业需求,在不同领域分类发展、追求卓越、争创一流,办好中国特色高水平大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多样化的教育资源,更好地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深化评估分类改革,是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实现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高校必须适应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需要,从国情、社情、校情、教情和学情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校制宜,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深化评估分类改革是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增强高校核心竞争力、实现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抓手。评估分类的关键在构建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评估分类体系,通过评估工具“再造”,进一步发挥评估“指挥棒”作用,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走多样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充分展现高校核心竞争力,实现高等教育百花齐放,彰显特色,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深化评估分类改革,是顺应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发展趋势、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内在需求。加强本科教育,追求一流和卓越,是当代国际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新世纪以来,欧美很多国家政府和大学纷纷推出本科教育改革计划,掀起了新一轮高等教育质量发展运动。各国更加重视运用多元多维评估杠杆,促进高等教育多样化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对高等教育质量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在新时代,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深化评估分类改革,主动服务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战略目标,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既符合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趋势,更是立足我国高等教育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战略举措,对校准本科教育方向、打造一流本科教育、提高本科教育国际影响力将发挥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

 
主动求变:评估分类助力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探索实践,本科教育多样化发展的中国道路已初步形成。深化评估分类改革,构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分类体系,形成持续推动本科教育多样化发展的质量保障制度,既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面发挥评估“指挥棒”功能,又能助力破解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课题。

 

评估分类的学理依据。现代高等教育在大众化和普及化发展中,实现了从社会边缘走进社会中心的位移,高校完成了服务面向、服务对象、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从单一向多元多维的转型。本科教育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结构越来越复杂,社会功能越来越强大。与本科教育多样化发展相适应,世界各国对本科高校的评估模式也从最初的分等评估逐渐转向审核评估、从单一评估转向多元多维评估,积极开展分类施策,发挥评估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评估分类的本质,就是在整体框架下分类设计评估工作,明确参与主体、对象、导向、方式方法等,合理设计范围和内容,实现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的目标。深化评估分类改革,既符合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基本逻辑,也是落实新时代国家教育分类评价政策,强化高校分类管理,适应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多样性、个性化需求的必然选择。

 

评估分类的历史演进。我国对本科高校评估始于20世纪80年代,大体上经历了起步、实践、发展、创新四个阶段,每十年一个台阶,每十年一个跨越,各阶段的变化与演进都与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相伴相生、相偕相行。经过持续十多年的不懈探索与实践,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控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且在国际上产生广泛、积极的影响力。进入新时代,特别是进入普及化高等教育新阶段,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多样化、个性化本科教育需求日益增长,一批类别层次定位各异的高校展现出勃勃发展生机。深化评估分类改革,针对不同高校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符合高等教育和我国高校发展客观现实,有助于分类引导本科教育差异化高质量发展。

 

评估分类的体系设计。我国高等教育在由大众化向普及化发展过程中,涌现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小精特”新型研究型高校等多种办学模式。深化评估分类改革,针对不同类型本科高校及其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遵循学科专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分类体系,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对于引导不同高校各安其位、各展其能、各负其责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在普通本科教育层面,针对新建本科高校开展合格评估,旨在体现国家办学规范和底线要求;针对老本科高校开展周期性审核评估,结合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求,提供多种自选方案,旨在引导老本科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其中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特别注重引导其坚定走“地方性、应用型”发展道路。二是在职业本科教育层面,针对新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引导学校以评定向、聚焦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既注重本科教育基本规律、基本规范,又坚持职业教育属性和定位不动摇。在具体评估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落实《总体方案》关于“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的要求,以立德树人为统领,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方面情况,引导各类高校将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人才培养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评估分类的典型做法。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套餐”,由高校自主选择。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的差异,具体分为三种:分别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以及完成合格评估5年后的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两类四种“评估套餐”,既分类引导学校多样发展,又设置国家底线要求。在坚持统一性前提下,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其使用各有侧重,体现出更多更大的灵活性,进一步突出了高校的主体性、多样性、适应性,体现了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主动应变求变的思想和实践。

 
整体谋划:配套措施保障评估分类改革落地实施
 

建立健全制度化、体系化的配套措施是保障评估分类改革落地实施、提高评估效能的关键。深化评估分类改革,需要从制度保障、协同机制、专家团队、信息技术、配套文件等方面进行整体谋划、系统推进。

 

完善法律政策制度保障。进入新时代,国家从法律政策层面对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高校评估进一步提出了刚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评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用足用好评估相关法律政策,依法依规深化评估分类改革,建立健全评估分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组织实施体系、队伍建设体系、操作文件体系、培训宣传体系等,有助于以评定向、分类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也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优化组织协同工作机制。深化评估分类改革,落实《总体方案》关于“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要求,关键要建立管办评分离、部省协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评估协同机制。一是发挥教育部评估中心作为国家级专门评估监测机构的统领作用,致力于引领高等教育领域评估监测技术,整体提升全国评估机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评估专家组织议事机制和咨询指导机制,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参谋把关、研究咨询、指导服务作用,优化评估决策;四是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评估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学生参与评估机制,增设“学生观察员”角色,从不同角度了解学生学习体验和学校人才培养情况。

 

提升评估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评估分类改革,核心在专家队伍建设上发力,让专业的人有足够的精力、能力干专业的事情。一是分类培养不同类型评估专家队伍,适应评估分类体系建设新需求;二是建好评估实践、理论研究、决策咨询三支评估专家团队,打造政治过硬、善为管用、规模适度的高素质专业化评估专家队伍;三是严把队伍管理各个关口,把牢专家“入口关”,把好专家“培训关”,把稳专家“选派关”,把实专家“淘汰关”,建立专家评价与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淘汰站位不准、违反纪律和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的专家。

 

推进评估信息化建设。深化评估分类改革,加强信息技术在评估分类体系中的应用,全面提升评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落实《总体方案》关于“创新评价工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要求。一是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建设,为部省校三级不同用户提供评估监测决策支持和数据服务;二是建设全国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评估管理服务系统,为高校和专家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三是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评估线上线下“一体化”,促进信息技术与评估工作有效结合,切实减轻专家和学校负担;四是逐步开发MOOC、微课、优秀案例等优质在线培训宣介资源,完善在线辅导答疑,拓展培训时空,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受益面和效果。

 

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文件。深化评估分类改革,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配套文件必不可少。一是建立完善管理性文件,制定专家队伍建设规划、专家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等,做好评估规章制度的科学设计;二是建立完善程序性文件,制定不同类型评估的操作规程,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保障评估各环节有章可循,不走样、不跑偏;三是建立完善指导性文件,编制不同类型评估指标解读、评估工作指南等,帮助高校和专家准确把握评估内涵和要义。

 

【作者  范  唯: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任】

 

 原载2020年第22期《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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